什么情况下强制证人出庭作证 照片证据的类型有哪些
2025-02-24巴州库尔勒毒品犯罪律师
李鑫,南昌毒品犯罪律师,现执业于贵州法以正律师事务所,为人谦和,办案认真、务实,是一名值得信赖的律师,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秉承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原则,赢得了广大委托人的信任,始终把当事人合法利益最大化作为目标。
什么情况下强制证人出庭作证
一、什么情况下强制证人出庭作证
《刑事诉讼法》第188条第1款规定: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没有正当理由不出庭作证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其到庭,但是被告的配偶、父母、子女除外。该条明确了法院具有强制证人出庭作证的权力,前提是证人没有正当理由不出庭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中第206条对于条文中的具有“正当理由”的情形规定如下:
1、在庭审期间身患严重疾病或行动极为不便的;
2、居所远离开庭地点且交通极为不便的;
3、身处国外短期无法回国的;
4、有其他客观原因,确实无法出庭的。
对于本应强制出庭的证人如若出现了上述情形也是可以通过其他不出庭的方式提供证据,体现了诉讼便宜主义和一定的人文关怀。
二、刑事诉讼证人的条件
作证是贫民应尽的法律义务,一切公民只要了解案情并有作证的能力,都有作证的义务。证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证人是在诉讼活动开始前便了解案件情况的人;
证人必须是能够辨别是非,能够正确表达的人;
证人是自然人。证人一般应当出庭作证,在法庭上接受公诉人、被害人和被告人、辩护人双方的询问、质证。
证人作证是一种义务,同时也是一种权利,此外,证人还享有查阅询问笔录,要求对笔录中记载有遗漏或差错的部分加以补充、改正,要求补偿作证而受到的经济损失,证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受司法机关的保护等诉讼权利。
三、刑事案件证人的义务
1、按照出庭的义务。
2、如实作证并回答质询的义务,如实作证包括两方面内容:其一是证人必须如实提供证言,其二是不得隐匿事实。
3、有保守国家机密的义务。
证人证言是证人对自己所感知的案件事实向法庭所作的陈述,证人始终是案件的第三者,证人证言永远不等同于当事人的承认。因此,证人证言的效力是有限的,而且这有限的效力也要经过法官的认证,达到内心确信,才能成立,证人在作证时,其证言往往包含一些假性事实,即一些猜测,推断或评价性的东西。法官在判断证人证言时,要将证人证言中的假性事实予以抛弃,保证案件的客观情况,才能予以慎重定案。
根据规定,凡是了解案件情况的个人和单位都有作证的义务。但是在一些情况下,证人考虑到自身及其家人是人身安全问题,往往在接到人民法院通知之后,并不会按照通知内容及时到庭作证,这一情况很有可能影响到案件的最终审判结果。于是刑事诉讼法中就规定了,如果证人在不具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不出庭作证的话,允许法院强制证人出庭作证。
照片证据的类型有哪些
照片证据的类型: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以及在司法实践中的运用,总结出各类照片在刑事诉讼中所起到的作用的类型如下所示:
证据照片起到物证或者书证的作用。这种类型的照片主要分为以下四种情况:
1:不可以跟随案件转移的书证、物证的照片,比较容易破损的照片、书证的保全照片;
2:扣押的物品的照片,其中包含了被告人其合法财产以及利息的照片、被害人其合法财产以及利息的照片;
3:查获的不可以跟随案件转移的物品、文件以及拍摄的照片存入在案卷之中;
4:鉴定需要使用的照片:其中主要包括了做痕迹、物证鉴定需要使用的照片,做伤情鉴定需要使用的伤痕、X光片等照片。
现场勘验、检查笔录以及制作辨认笔录中所使用的照片:勘验、检查笔录的过程中所使用的照片,可以作为现场勘验、检查笔录的一部分。我们在辨认犯罪嫌疑人的时候所使用的照片其本身也属于辨认笔录的一部分。
现场照片:其中包含了犯罪嫌疑人在犯罪现场活动的照片、犯罪现场嫌疑人的车辆照片。这些照片是在案件发生过程中拍摄到的照片,可以有效的反映案件发生时的事实情况。其中有些照片是使用专业的照相设备所拍摄的相片,有的是现场的监控设备所拍摄的照片。
其他照片:在刑事案件诉讼过程中,我们所使用照片还存在以下叙述的情况:比如在通缉令上所使用的犯罪嫌疑人近期内的生活照;从监视器上截取的与犯罪现场有关的照片;罪犯在被执行死刑之后拍摄的照片等等。
